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1月29日─1550年1月17日)8月15日,受葡印總督加西亞•薩(Garcia de Sá)和果阿和馬六甲主教的委託,彿蘭西斯科•沙勿略率兩名西班牙傳教士抵達日本鹿兒島(Kagoshima),開始在日本傳教。[1]
[1]蘇拉馬尼亞姆:《葡萄牙帝國在亞洲:1500—1700政治和經濟史》第4章,第111頁。
關聯資料
更新日期:2019/01/15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1月29日─1550年1月17日)8月15日,受葡印總督加西亞•薩(Garcia de Sá)和果阿和馬六甲主教的委託,彿蘭西斯科•沙勿略率兩名西班牙傳教士抵達日本鹿兒島(Kagoshima),開始在日本傳教。[1]
[1]蘇拉馬尼亞姆:《葡萄牙帝國在亞洲:1500—1700政治和經濟史》第4章,第111頁。
更新日期:2019/01/15
康熙十二年(1673年2月17日-1674年2月5日)由香山知縣申良翰主持修纂的《香山縣誌》完成。該志為清朝纂修的第一部香山縣誌。卷首保存有一幅《濠鏡澳圖》,卷10為《澳彝》,其文稱:澳中彝人聚處,雜以唐人黑鬼,則皆聽澳彝驅使者也。澳門舊有提調、備倭、巡緝行署三所,今惟議事亭。凡文武官下澳,率坐議事亭上,彝目列坐進茶畢,有欲言則通事番譯傳語。通事率閩粵人,或偶不在側,則上德無由宣,下情無由達。彝人違禁約,多由通事導之。或奉牌拘提,輒避匿。關閘歲放米若干石,每月六啟關。廣肇南韶道發封條六道,令文武官會同驗放,事已封關。我國家之待遠人者,可謂至矣。若信聽通事,驕悍違禁,窩逃人,買子女,一旦閉關遏糴,必致餓殍流離,欲如此日之晏安豐富,豈可得哉?彝俗貴女賤男,生女則喜,長則贅媚入其家為後;生男出贅他氏。奉天主教尤謹,樂施予,以故建寺獨多,有三巴寺、賣家私寺、大寺、飛來寺、發瘋寺、風汛寺、板樟寺、龍鬆寺、醫人寺、尼姑寺、望人寺、唐人寺、花王廟,而崇宏瑰麗,以三巴寺為最。 申良翰:《(康熙)香山縣誌》卷首《濠鏡澳圖》及卷10《澳彝》。
《香山縣志》修纂完成
嘉靖十三年(1534年1月14日─1535年2月1日)教宗保祿三世(Paulo Ⅲ)發佈通諭,在印度果阿設立總主教區,統轄遠東傳教事務,亦准許葡萄牙國王享有遠東地區的保教權(Patronato),明確規定,葡王有權向教宗提出主教的人選,也有權提出其他教會高級神職人員以及教會法專家和有俸祿的神職人員的候選人名單。同時葡王有義務為教區提供幫助,滿足教區的需要,包括支付宗教官員工資,建築和修復大、小教堂以及修道院,並為這些宗教設施提供必要的宗教禮儀用品。羅光:《中國天主教歷代分區沿革史》,載羅光的《天主教在華傳教史集》,第296頁;裴化行(Henri Bernard):《天主教16世紀在華傳教志》,第83頁;顧衛民:《17世紀羅馬教廷與葡萄牙在中國傳教事業上的合作與矛盾》,載《文化雜誌》第46期,2003年。
教宗保祿三世在印度果阿設立總主教區
嘉靖十九年(1540年2月8日─1541年1月26日)9月27日,教宗保祿三世下達諭旨,批准耶穌會成立。從此耶穌會保證無條件服從教宗,聽從教宗調遣。哈特曼(Peter C. Hartmann):《耶穌會簡史》第1章,第5頁。
教宗保祿三世批准耶穌會成立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1月14日─1554年2月1日)2月,原被安置在梧州的走馬溪之役的被俘葡商兀亮•別列(Galiote Pereira) 逃出廣西,至上川島,不久,返回印度,後撰寫一份有關他被俘後的見聞和經歷,題為《中國聞見錄》。兀亮•別列出生於葡萄牙貝拉省(Beira)的采邑領主家族,他本人則只是隨同葡商迪奧戈•佩雷拉(Diogo Pereira)赴中國貿易的普通商人,而根本不是馬六甲國王弟。博克塞:《16世紀中國南部行紀》之《導言》,第27—28頁。
被俘葡商兀亮•別列逃出廣西
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2月1日─1594年2月19日)7月7日,孟三德神父再次提修建聖保祿學院工程需要追加30兩白銀,議事會予以批准,工程負責人伊納修•莫雷拉於本日收到。Domingos Maurício Gomes dos Santos, Macau, Primeira Universidade Ocidental do Extremo-Oriente, p.11. 關於聖保祿學院建設建造資金問題,各種文獻記載十分混亂。范禮安1593年11月12日的信稱:完成聖保祿學院全部工程需要3000杜卡多。而1594年11月9日的信則稱,聖保祿學院已經完成的部分大約花費34000杜卡多,另外為購買用作神學院菜園的土地和傢俱還花費了31000杜卡多。其中澳門富商金特羅(Pedro Quintero)捐贈其遺產約2000杜卡多和2套住房,通過其他朋友的援助獲得3000杜卡多;范禮安還期待其他的友好關係獲得2000杜卡多(高瀬泓一郎:《キリシタン時代の文化と諸相》,第298—300頁及第348—353頁)。而據《耶穌會會士在亞洲》鈔本49,Ⅳ,66,第85—87頁,則稱僅“以新的平台至藥房這一段工程就耗資一萬兩白銀”。但無論最後花費多少錢,整個澳門聖保祿學院的資金均來自澳門居民,“沒有花費日本和耶穌會一分錢”。(參見Domingos Maurício Gomes dos Santos, Macau, Primeira Universidade Ocidental do Extremo-Oriente, pp.13—14.)
孟三德神父再次提修建聖保祿學院工程需要追加30兩白銀
萬曆十八年(1590年2月5日─1591年1月24日)7月21日,范禮安率領的日本天正遣歐使團回到長崎,並將澳門印刷所中的印刷機帶去日本。這台在澳門停留了兩年的印刷機原本就是范禮安為日本耶穌會準備的。1578年12月1日范禮安在果阿寫信給埃武拉大主教特托尼奧•布拉干薩(D. Tetónio de Bragança)稱:“我已命令運來印刷機,我自己會帶去日本,以便在那里印刷適宜日本使用的書籍。”在運往日本之前,范禮安神父命令孟三德神父將他在航途中用西班牙文編纂《天正遣歐使節記》一書書稿譯為教會內部通用的標準拉丁文,並在澳門印刷出版。馬愛德:《范禮安——耶穌會赴華工作的決策人》,載《文化雜誌》第21期,1994年。Manuel Teixeira, Macau e a Sua Diocese, Vol.3, p.310.泉井久之助:《天正遣歐使節記:解說》,第713—715頁,轉自戚印平的《澳門聖保祿學院新探》(澳門文化局2006年獎學金項目,未刊稿),第7頁。《天正遣歐使節記:解說》認為《天正遣歐使節記》是澳門印刷的第一種書,其實在1588年還重印過《公教兒童教育》一書。
范禮安率領的日本天正遣歐使團回到長崎,並將澳門印刷所中的印刷機帶去日本
人物: | 加西亞.薩(Garcia de Sá) |
聖方濟各.沙勿略(St. Francis Xavier),1506-1552 | |
時間: | 明中後期(1494-1644年) |
1549年08月15日 | |
地點: | 日本--鹿兒島(Kagoshima) |
關鍵字: | 神職人員 |
傳教史 |
資料來源: | 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澳門編年史》第一卷,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第88頁。ISBN 978-7-218-06327-0 |
語種: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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