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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7/17
崇禎四年(1631年2月1日─1632年2月19日)4月6日。調京葡兵在南昌停止前進後,陸若漢帶領少數幾名葡人繼續北上,於是日進京,並向崇禎帝進獻了帶來的“西洋盔甲刀銃”。時,孫元化已任登菜巡撫,並在登州練兵,徐光啟遂派陸若漢與公沙•的西勞帶領來京的葡萄牙銃師赴登州幫助孫元化造炮練兵。《崇禎長編》卷44,崇禎四年三月己卯,王重民輯:《徐光啟集》卷6《欽奉明旨敷陳愚見疏》,第313頁。
調京葡兵在南昌停止前進後,陸若漢帶領少數幾名葡人繼續北上
崇禎六年(1633年2月8日─1634年1月28日)3月,中國及日本巡航首領菲利浦•羅博(D. Felipe Lobo)率船前往中國貿易,來澳門一路順暢,在本月回程經新加坡海峽時遭荷蘭船隻襲擊,其中4艘船為避免被俘而自焚沉海,所喪失的黃金和銅價值超過50萬銀色勒芬。菲利浦•羅博僥倖逃生。C. R. Boxer, Fidalgos in the Far East(1550—1770), p. 107.
巡航首領菲利浦•羅博率船前往中國貿易,回程遭荷蘭船隻襲擊
萬曆十年(1582年1月24日─1583年1月23日)2月1日,菲督弗蘭西斯科•桑德(Francisco de Sande)博士從菲律賓抵墨西哥,強烈反對菲利浦二世遣使中國之計劃。先是,菲利浦二世閱讀馬力陳出使中國之報告後,對中國尤感興趣。在若奧•門多薩的推動下,菲利浦二世於1581年6月決定遣使中國,並委若奧•門多薩為使團成員,攜帶西班牙國王贈送萬曆帝的許多禮物,包括圖畫、鐘錶、武器、盔甲及其他器皿。使團於1581年2月離開盧卡爾(Lucar),使團中除了幾名傳教士外,還有一名畫師和一名鐘錶匠。6月抵達墨西哥。但由於弗蘭西斯科•桑德博士的強烈反對,稱這是一個浪費時間和金錢的計劃。他說禮物不能滿足中國人的貪心。還說,中國的友誼對菲律賓的安全並不重要。使團成員熱羅尼莫•馬任(Jerónimo Maio)及墨西哥總督亦採取相同的立場。於是,這一出使中國計劃遂在墨西哥被擱置下來。博克塞:《16世紀中國南部行紀》之《導言》,第58—59頁。
菲督弗蘭西斯科•桑德博士從菲律賓抵墨西哥
正德十六年(1521年2月7日─1522年1月27日)本年,廣東按察司副使兼巡視海道汪鋐因指揮東涌戰役,對葡萄牙人之蜈蚣船及佛郎機銃頗有認識,稱:“其船用夾板長十長,闊三長,兩旁架櫓四十餘支,周圍置銃三十四管。船底尖,兩面平,不畏風浪,人立之處用板捍蔽,不畏矢石,每船二百人撐架,櫓多人眾。雖無風可以疾走。各銃舉發,彈落如雨,所向無敵,號蜈蚣船。其銃管用銅鑄造,大者一千餘斤,中者五百餘斤,小者一百五十斤。每銃一管,用提銃四把,大小量銃管,以鐵為之。銃彈內用鐵,外用鉛,大者八斤。其火藥製法與中國異。其銃一舉放遠,可去百餘丈,木石犯之皆碎。”是葡人用的一種戰船,自明嘉靖四年(1525年)開始仿製使用。李昭祥:《龍江船廠志》卷1《訓典志》引汪鋐奏章為“置銃三、四管”。黃訓:《名臣經濟錄》卷43《兵部職方》下;嚴從簡:《殊域周諮錄》卷9《佛郎機》。關於蜈蚣船,可參閱普塔克(Roderich Ptak):《蜈蚣船與葡萄牙人》,載《文化雜誌》第49期,2003年。
廣東按察司副使兼巡視海道汪鋐對蜈蚣船及佛郎機銃頗有認識
隆慶三年(1569年1月17日─1570年2月4日)本年,中國及日本巡航首領曼努埃爾•特拉華索(Manuel Turvassos) 擔任澳門地方兵頭。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209頁。
巡航首領曼努埃爾•特拉華索擔任澳門地方兵頭
天啟二年(1622年2月10日─1623年1月30日)10月26日,澳門致菲利浦三世信稱,當時聖保祿學院有100多名修士及神父。並稱,日本每年從馬六甲海關獲得1000克魯紮多,用於設立一個學院,日本學院可在對日貿易船隊中販運50擔生絲。中國教區則可從馬六甲海關臨時支取2000克魯紮多,而在他們航行所販賣的貨物出售後歸還。還稱,日本和中國教區在澳門有300兩白銀的屋鋪收入,這兩個教會共有8000兩白銀作為資本,投資於對日貿易。里斯本海外歷史檔案館,澳門,第1函盒,1622年10月26日致菲利浦三世信函。
澳門致信菲利浦三世介紹中國和日本教區的經濟狀況
崇禎十年(1637年1月26日─1638年2月13日)6月25日,英國商船到達澳門附近的麥子山(Monte de Trigo,今珠海市斗門區三灶一帶),當時澳門的情況十分微妙,儘管英國同葡印總督締結條約中允許英國商船來澳門,但澳門議事會考慮到本地商人的利益,因為當時澳門的繁榮全賴於葡萄牙船隊的往來貿易,因此澳門議事會堅決反對英商進入澳門參加對華貿易。故議事會採取種種方法拖延時間,阻止英國商船進入內港。英國商船只得移泊氹仔(Taipa)。7月5日,澳門總督邀請若翰•威德爾上校及隨行英國商人進入澳門。7月15日,若翰•威德爾不顧澳門葡人的阻撓,率領商船離開澳門,直奔廣州,在珠江口勘查廣州河口水道,並找到了虎門入口,還調查了珠江口明軍防禦力量。但是廣州官方聲明:英商不得在澳門貿易。22日,英國商船返回伶仃洋。29日,若翰•威德爾再次率領船隊向廣州進發。8月6日抵達珠江口,當時廣東官員要求等待上級批復,但是若翰•威德爾沒有等待中方批復就率領船隊駛進內河,向廣州挺進。8月6日,澳門選出四位助理與議事會解決如何對付澳門海岸出現的4艘英國船的問題。8月12日,中英展開炮戰。僅僅半個小時,虎門炮台陷落。英軍登陸佔領炮台,繳獲44門小炮以及2艘平底船、1只漁船。8月15日,若翰•威德爾派魯賓遜、拿塔尼耳•蒙特尼2人與通事番禺人李葉榮(Pablo Noretti)一起去廣州談判通商。到達廣州後,受到廣東總兵陳謙的熱情接待,“紅夷到日,即入總府。見萬眾喧囂,即發回哨船”。[10]8月21日,通事李葉榮帶來海道副使鄭覲光和廣東總兵陳謙的一封信,稱:廣東給英國人在國內買賣任何商品的自由,並指定三處為英船的停泊所,還指定由李葉榮為經紀人,派兩三個人到廣州準備購辦貨物,並請求英國人將明方的炮和船放還。若翰•威德爾認為這樣比較滿意,立即將炮及帆船放還。8月24日,李葉榮返回廣州,由首商拿塔尼耳•蒙特尼和約翰•蒙太尼(John Mountney)、魯賓遜3人陪同前往。他們攜帶西班牙銀元22000八單位雷阿爾(Reais-de-oito)及兩小箱日本銀,其中10000送給官員們,其他用作投資。到廣州後,購買白糖1150擔,糖米50擔,米85擔,酒100壇,並住在華商揭邦俊家。後在琶洲處被明方捕盜船抓獲。[11]8月30日,若翰•威德爾命令船隻前移兩里,到達大虎島。[12]9月6日,若翰•威德爾接到澳門總督與議事會的書面抗議,要求英方退出中國海域。若翰•威德爾卻依仗李葉榮背後的關係表示反對。[13]當時,兩廣總督張鏡心督促廣東總兵陳謙出師浪白,9月10日,副總兵黎延慶等率葡萄牙人支援的3艘火器船對英船進行攻擊,“打死夷人數名”。[14]26日,若翰•威德爾將船隊退回伶仃島。27日,船行至距離澳門4里格遠的地方。然後,船隊委員會向澳門葡萄牙人投遞了抗議書,闡述了對在果阿和澳門遭到冷遇而不滿的理由,指責澳門葡人向中國縱火船提供軍需和裝備,對扣押英人一事他們要負責。澳門葡人拒絕承認。[15]同時,張鏡心又實行“檄道廳親至澳門宣示漢法,以法繩澳,以澳驅紅,節節相促,受我戎索”的方策。[16]10月初,廣東市舶司會同香山縣差官及駐澳提調、備倭諸官下澳,傳喚議事會理事官、通事、攬頭到議事會宣諭,要求澳門議事會理事官戎貓州弗黎廚(Francisco de Araújo de Barros)[17]、攬頭呂沈西及通事劉德來廣州調停處理英商之事。[18]10月16日,幾名澳門葡人前往廣州調停中英關係。18日,召開了一次會議。當時會議試圖迫使英商達成以下協議:即刻退出廣州,永不再來;對中方給予此次在此經商的特權,應先付給酬金28000雷阿爾。但是,英國商人表示反對。[19]在葡人的調停下,廣東方面將英商及其款項、貨物全部發還,並完成了他們的貿易。直到11月22日,中英雙方簽訂貿易協定:“允許(英商)自由經商,擴大貿易,長久居住,但英方每年應繳付(中國)皇帝2萬兩白銀及4門大鐵炮和50支毛瑟槍。”11月26日,英商離開廣州,回到碇泊澳門的船隊上。[20]Monte de Trigo,一般人譯為橫琴島,似不妥。Monte de Trigo,意為“麥子山”。葡語及英語文獻中均有出現。英語僅見於《芒迪遊記》,作Monton de Trigo。Montón為西班牙語,意即“堆”。西班牙語也有Monte,且與葡語同意。顯然,芒迪將Monte誤作Montón。有人稱芒迪懂葡語與西語,不知所據。僅此一例可知其西語水準實很低劣。否則不會將Monte與Montón混淆。葡語中,有圖示[圖載“A Portuguese Seventeenth Century Map of the South China Coast”, in Santa Barbara Portuguese Studies(Journal of the Center of Portugueses tudi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ta Barbara, 1994, VolumeI, p. 241, 但失考]。據圖,Monte de Trigo為今三灶島,但航海資料的文字涉及則是指三灶東側一小島。“沿著高瀾山航行,可見一圓島,然後在它的盡處又可見一更長、形成圓灣的大島。再前面是4個小島,共中之一便是稱為Monte deTrigo的又圓又高的島嶼。(Ms. Cadaval 972, f. 95v°)”這一“又圓又高的島嶼”之漢名暫缺。無論準確度還是可信度,航海資料均高於圖籍。前者成於明末,後者乃清初一示意性圖示,不很準確。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18—19頁。博克塞:《300年前的澳門》,第51頁。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l卷,第19頁;劉鑒唐、張力主編:《中英關係系年要錄13世紀—1760》第l卷,第116—117頁。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19頁。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19—20頁。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44頁。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19—20頁;《明清史料》乙編第8本《兵部題失名同兩廣總督張鏡心題殘稿》稱:“本月初三(8月22日)日,夷船揚帆直入銃台,兵放銃堵禦,自辰至末,夷船不敢徑入,泊回原處,打壞小料船一隻。”中英雙方記錄差異甚大。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21頁;《明清史料》乙編第8本《兵部題失名同兩廣總督張鏡心題殘稿》稱“李葉榮帶夷目二人進省”,又稱“帶同夷目二名,夷仔一名”,又稱“舊澳夷通事李葉榮往諭,隨夷目二名進省投見”,又稱“紅夷頭目三名雇船一隻”,又稱“其前後羈留夷人五名內,查三名的系頭目,一名噧呾纏,一名毛直纏,一名嘛道呧。其夷奴二名,則無名可查”。噧呾纏,應即為蒙特尼(Mountney),而嘛道呧應為蒙特尼之弟約翰•蒙太尼(John Mountney),如此,毛直纏則應為魯賓遜的譯名。可知,他們三人應是分兩次進入廣州的。[10]張鏡心:《雲隱堂文錄》卷3《參鎮壓庇奸之罪疏》。[11]《明清史料》乙編第8本《兵部題失名同兩廣總督張鏡心題殘稿》。[12]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23頁。[13]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23頁。[14]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23頁;《明清史料》乙編第8本《兵部題失名同兩廣總督張鏡心題殘稿》。[15]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l卷,第24頁。[16]張鏡心:《雲隱堂文錄》卷1《報鎮將驅逐紅夷疏》。[17]此處理事官葡文名字據Manuel Teixeira, Os Ouvidores em Macau, p. 107. 而來,但與“戎貓州弗黎廚”音不合。[18]《明清史料》乙編第8本《兵部題失名同兩廣總督張鏡心題殘稿》。[19]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26頁。[20]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26頁。
英國商船到達澳門附近的麥子山
崇禎二年(1629年1月24日─1630年2月11日)嘉思欄炮台(Forte de S. Francisco)建成竣工。嘉思欄炮台又名聖方濟各炮台,因為炮台附近即為方濟各修院的舊院址。1622年時,這里曾架一尊炮,後弗蘭西斯科•馬士加路也將這里擴建成一炮台。該炮台呈橢圓形、裝有6門金屬火炮。炮台下面還裝有一火炮發射台,那里有1門發射35英鎊鐵彈的鐵炮。故《澳門記略》稱,嘉思欄炮台置炮7門。這座炮台是防禦海上進攻的前線,其大炮射程可達氹仔雞頸山,覆蓋兩岸間的全部空間。由於其圍牆沿山勢修建,炮台形狀不規則,東西兩邊各有一座炮塔,圍牆內還有指揮官和士兵住房,1座彈藥庫和1座教堂。科斯塔:《澳門建築史》,載《文化雜誌》第35期,1998年;博卡羅:《要塞圖冊》,載《16和17世紀伊比利亞文學視野里的中國景觀》,第220頁;Jorge Graça, The Fortifications of Macau, pp. 63—66; 印光任、張汝霖:《澳門記略》卷下《澳蕃篇》。
嘉思欄炮台建成竣工
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1月31日─1605年2月17日)6月27日,荷蘭船隊在韋麻郎司令的指揮下從大泥(Patane)啟航。7月25日航至廣東附近之澳門,因警惕澳門葡人襲擊,遂漂泊於附近海岸。他們要求到廣州互市,由於葡萄牙人對廣東的影響,要求被拒絕。28日,海上颶風驟起,更無法在澳門靠岸,遂改變航向向東。於8月7日抵達澎湖,並派華人李錦返漳州,要求通商。福建當局得知韋麻郎佔領澎湖後,遂讓李錦返回,告知荷蘭人撤出澎湖。開始荷蘭人抗命不從,福建巡撫徐學聚下令總兵施德政與浯嶼把總沈有容驅逐荷蘭人。最後,在明廷的壓力下,韋麻郎不得已於12月15日率船隊撤離澎湖。韋麻郎:《航海日記》,轉自廖漢臣:《韋麻郎入據澎湖考》,載《文獻專刊》創刊號。
荷蘭船隊在韋麻郎司令的指揮下從大泥啟航
人物: | 韋奇立(Vieira, Vasco Rocha)(澳督),1939- |
時間: | 建國之後(1949-1999年) |
回歸祖國(1999年-) | |
1999年12月19日 | |
地點: | 澳門半島--風順堂區 |
聖珊澤馬路 | |
竹仔室總督官邸舊址(現禮賓府) | |
關鍵字: | 澳門總督 |
澳門回歸 |
攝影: | 李德勝 |
資料來源: | 趙陽、禤廣瑜編:《瞬間五十年--澳門攝影學會紀實半世紀》,澳門藝術博物館,2008,第221頁。ISBN 978-99937-59-72-0 |
著作財產權人: | 澳門攝影學會 |
數位作品提供者: | 澳門攝影學會 |
權限範圍: | 澳門攝影學會授權澳門基金會使用 |
語種: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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