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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

正德十一年(1516年2月3日─1517年1月21日)11月1日,廣東右布政使吳廷舉升為左布政使。

1516

正德十一年(1516年2月3日─1517年1月21日)11月1日,廣東右布政使吳廷舉升為左布政使。《明武宗實錄》卷142,正德十一年十月乙卯。

1586

萬曆十四年(1586年2月18日─1587年2月6日)11月1日,西班牙奧斯定會弗蘭西斯科•孟利格神父和其他兩位奧斯定會修士再次來到澳門,他和他的同伴受到了很不好的接待。奧斯定會,又譯奧古斯汀會,歐洲古老的天主教托缽修會之一,原為根據奧斯定所宣導的隱修會會規而成立的各隱修會總稱。1256年教宗亞歷山大四世(Alexandre IV)將各個修會整合為統一的奧斯定會,不久奧斯定會宣佈放棄隱修制度。13世紀中葉,該會發展迅速,16世紀天主教改組修會運動時,托瑪斯•維蘭諾凡(Tomás de Villanueva)於葡萄牙組成“奧斯定重整會”,後又在西班牙改名“重整奧斯定會”。該會來澳門前已在馬尼拉建立傳教區。

1586

萬曆十四年(1586年2月18日─1587年2月6日)11月1日,西班牙奧斯定會弗蘭西斯科•孟利格神父和其他兩位奧斯定會修士再次來到澳門,他和他的同伴受到了很不好的接待。奧斯定會,又譯奧古斯汀會,歐洲古老的天主教托缽修會之一,原為根據奧斯定所宣導的隱修會會規而成立的各隱修會總稱。1256年教宗亞歷山大四世(Alexandre IV)將各個修會整合為統一的奧斯定會,不久奧斯定會宣佈放棄隱修制度。13世紀中葉,該會發展迅速,16世紀天主教改組修會運動時,托瑪斯•維蘭諾凡(Tomás de Villanueva)於葡萄牙組成“奧斯定重整會”,後又在西班牙改名“重整奧斯定會”。該會來澳門前已在馬尼拉建立傳教區。Manuel Teixeira, Macau e a Sua Diocese, Vol.3, p.537.任繼愈主編:《宗教辭典》,第1036頁。

1599

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1月27日─1600年2月13日)11月1日,為了協助利瑪竇前往北京向明朝皇帝進貢事宜,龐迪我與郭居靜混入葡商赴廣州交易之代表團中秘密進入中國,於次年3月抵達南京。

1599

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1月27日─1600年2月13日)11月1日,為了協助利瑪竇前往北京向明朝皇帝進貢事宜,龐迪我與郭居靜混入葡商赴廣州交易之代表團中秘密進入中國,於次年3月抵達南京。龐迪我:《一些耶穌會士進入中國的紀實及他們在這一國度看到的特殊情況及該國固有的引人注目的事物》,第3頁;張鎧:《龐迪我與中國》,第38頁。

1618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1月26日─1619年2月13日)7月,由中國及日本巡航首領奧利維拉•莫萊斯(António de Oliveira de Morais)率領的由6艘槳帆船組成的澳門船隊前往日本,途中與荷蘭1艘大型帕塔索船“雅卡特拉(Jacatra)”號相遇,在電白海面,葡船將荷船擊沉。除了一兩個日本人生還外,其餘全部喪生。這是荷蘭人自1601年以來在東方遭受的最大的一次人員和財物損失。此後,葡萄牙人會同明方廣海官兵打撈荷蘭沉船貨物,獲紅夷大銃26門。最後,有4艘葡萄牙槳帆船抵達長崎。其中耶穌會士裝載的絲綢和其他紡織品總價值11573兩。11月1日,在萬聖節這天,葡萄牙船隊返回澳門。這一次航行兌現了澳門不派大帆船到日本的承諾。為了減少被荷蘭人與英國人劫掠的風險,澳門—長崎航線更多採用帶帆的小型兩排槳船和中型艦。大黑船此後基本不見於這條航線。

1618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1月26日─1619年2月13日)7月,由中國及日本巡航首領奧利維拉•莫萊斯(António de Oliveira de Morais)率領的由6艘槳帆船組成的澳門船隊前往日本,途中與荷蘭1艘大型帕塔索船“雅卡特拉(Jacatra)”號相遇,在電白海面,葡船將荷船擊沉。除了一兩個日本人生還外,其餘全部喪生。這是荷蘭人自1601年以來在東方遭受的最大的一次人員和財物損失。此後,葡萄牙人會同明方廣海官兵打撈荷蘭沉船貨物,獲紅夷大銃26門。最後,有4艘葡萄牙槳帆船抵達長崎。其中耶穌會士裝載的絲綢和其他紡織品總價值11573兩。11月1日,在萬聖節這天,葡萄牙船隊返回澳門。這一次航行兌現了澳門不派大帆船到日本的承諾。為了減少被荷蘭人與英國人劫掠的風險,澳門—長崎航線更多採用帶帆的小型兩排槳船和中型艦。大黑船此後基本不見於這條航線。雷戈:《澳門的建立與強大記事》,載《16和17世紀伊比利亞文學視野里的中國景觀》,第200頁;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ⅩⅦ, pp.25—26.韓霖:《守圉全書》卷3《委黎多》。G.B.Souza, The Survival of Empire: Portuguese Trade and Society in China and the South China Sea, 1630—1754, p.46. C.R.Boxer, 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n: Annals of Macao and the Old Japan Trade, 1555—1640, PP.185—189.C.R.Boxer, Fidalgos in the Far East(1550—1770), pp.68—69; 1618年之前赴日本長崎貿易均是王室特許權允准的葡萄牙大黑船;而1618年澳門自己組織船隊赴日貿易則均為槳帆船,即一種較小的帆船。參見G.B.Souza, The Survival of Empire: Portuguese Trade and Society in China and the South China Sea, 1630—1754, p.56.

1622

天啟二年(1622年2月10日─1623年1月30日)11月1日,耶穌會駐澳門司庫維埃拉卸任,由陸若漢出任教區駐澳門司庫,至1623年12月。

1622

天啟二年(1622年2月10日─1623年1月30日)11月1日,耶穌會駐澳門司庫維埃拉卸任,由陸若漢出任教區駐澳門司庫,至1623年12月。高瀬泓一郎:《キリシタン時代対外関係の研究》,第387頁。

1630

崇禎三年(1630年2月12日─1631年1月31日)11月1日,中國天主教三柱石之一李之藻在北京去世。李之藻亦是最早策劃到澳門購炮募兵的基督教官員之一。

1630

崇禎三年(1630年2月12日─1631年1月31日)11月1日,中國天主教三柱石之一李之藻在北京去世。李之藻亦是最早策劃到澳門購炮募兵的基督教官員之一。鄧恩:《從利瑪竇到湯若望:晚明的耶穌會傳教士》第3章,第200頁。

1639

崇禎十二年(1639年2月3日─1640年1月22日)11月1日,澳門當局為了歸還日本商人的欠款,在大街小巷發佈告示,如果在6天之內將從日本人手中收取的貸款白銀全部根據日本來的賬單上交議事會,將赦免其因違反總督的命令而所犯的一切罪行和應處的懲罰。

1639

崇禎十二年(1639年2月3日─1640年1月22日)11月1日,澳門當局為了歸還日本商人的欠款,在大街小巷發佈告示,如果在6天之內將從日本人手中收取的貸款白銀全部根據日本來的賬單上交議事會,將赦免其因違反總督的命令而所犯的一切罪行和應處的懲罰。據荷蘭文資料,當時澳門不僅欠日本債款,還欠了相當數量的中國人債款。村上直次郎原譯,郭輝中譯:《巴達維亞城日記》第2冊,第248—249頁:(1639年)澳門以從日本帶回的商品償還中國債主的鉅款。對於安海及南京商人澳門負債達150萬~200萬古丁。廣東軍門及其他官員依照歷年習慣,期望澳門方面送禮,因為無錢,亦不能贈送。故廣東方面有將葡人逐出中國之意見。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47頁。

1644

順治元年〈1644年2月8日─1645年1月27日〉11月1日,澳門議事會發表聲明,對荷蘭人的劫掠行為表示,並派一位葡荷雙方都能接受的重要人物、船隊指揮安東尼奧•瓦雷拉〈António Varela〉前往巴達維亞談判,要求收回被荷蘭人劫掠的部分財物。

1644

順治元年(1644年2月8日─1645年1月27日)11月1日,澳門議事會發表聲明,對荷蘭人的劫掠行為表示抗議,並派一位葡荷雙方都能接受的重要人物、船隊指揮安東尼奧•瓦雷拉(António Varela)前往巴達維亞談判,要求收回被荷蘭人劫掠的部分財物。 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 p. 81.

1667

康熙六年(1667年1月24日-1668年2月11日)11月1日,海道蘇琳奉兩廣總督之命前往澳門迎接葡萄牙特使來廣州。葡萄牙特使回復稱:未接到朝廷有關入京的詔令之前,不擬前往廣州。同時表示,即便前往,也要半個月的時間稍做準備。5日,澳門議事會會議決定,派遣兩名代表前往廣州,拜見廣東巡撫王來任,告知葡萄牙特使因身體欠佳,待半個月或20天後方可前來。13日,廣東官府派船將兩名代表送回澳門,並告知廣東官府已經接到朝廷諭旨,葡萄牙特使可進京面聖。次日,海道、總兵、前山同知等官員奉命入澳拜訪葡使。21日,葡萄牙特使終於率領一支由70人組成的使團,登上官船前往廣州。

1667

康熙六年(1667年1月24日-1668年2月11日)11月1日,海道蘇琳奉兩廣總督之命前往澳門迎接葡萄牙特使來廣州。葡萄牙特使回覆稱:未接到朝廷有關入京的詔令之前,不擬前往廣州。同時表示,即便前往,也要半個月的時間稍做準備。5日,澳門議事會會議決定,派遣兩名代表前往廣州,拜見廣東巡撫王來任,告知葡萄牙特使因身體欠佳,待半個月或20天後方可前來。13日,廣東官府派船將兩名代表送回澳門,並告知廣東官府已經接到朝廷諭旨,葡萄牙特使可進京面聖。次日,海道、總兵、前山同知等官員奉命入澳拜訪葡使。21日,葡萄牙特使終於率領一支由70人組成的使團,登上官船前往廣州。 John E. Wills, Embassies and Illusions: Dutch and Portuguese Envoys to K'ang-hsi, 1666-1687, pp. 82-114.

1712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2月7日-1713年1月25日)10月,廣東巡撫滿丕派遣香山知縣赴澳門迎接羅若德神父,梁弘仁神父則擔任翻譯。14日離開澳門,18日抵達廣州。羅若德將信交到廣東巡撫滿丕手中。滿丕亦同意他們留在廣州。當時在廣州的葡萄牙耶穌會士李若瑟神父是耶穌會中國教區的負責人,與廣東巡撫滿丕的關係很好。由於李若瑟的進言,10月26日,滿丕下令將羅若德與梁弘仁送回澳門安置。11月1日,兩位追隨鐸羅的傳教士又被押送回澳門,再次被葡萄牙人關押。

1712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2月7日-1713年1月25日)10月,廣東巡撫滿丕派遣香山知縣赴澳門迎接羅若德神父,梁弘仁神父則擔任翻譯。一行人等於14日離開澳門,18日抵達廣州。羅若德將信交到廣東巡撫滿丕手中。滿丕亦同意他們留在廣州。當時在廣州的葡萄牙耶穌會士李若瑟神父是耶穌會中國教區的負責人,與廣東巡撫滿丕的關係很好。由於李若瑟的進言,10月26日,滿丕下令將羅若德與梁弘仁送回澳門安置。11月1日,兩位追隨鐸羅的傳教士又被押送回澳門,再次被葡萄牙人關押。韓琦:《瀛洲聖闕關山重:1709年教皇信滯留澳門始末》,載《文化雜誌》第59期,2006 年;但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I,p.126中記載兩廣總督下令將兩位傳教士送至澳門的時間是11月16日。

1744

乾隆九年(1744年2月13日-1745年1月31日)7月12日,法國耶穌會士蔣友仁(Michel Benoist)、葡萄牙耶穌會士吳直方(Bartoloméu de Azevedo)、波希米亞耶穌會士艾啟蒙(Ignace Sichelbarth)、聖衣會士那永福(Wolfgang de la Nativile)抵達澳門。蔣友仁、吳直方“通天文”,艾啟蒙“能畫”,那永福“能知律呂”。11月1日,因欽天監正戴進賢(Ignace Kögler)保薦,乾隆批准上述4人進京。1745年10月8日香山縣派巡檢護送蔣友仁等4人離澳進京。

1744

乾隆九年(1744年2月13日-1745年1月31日)7月12日,法國耶穌會士蔣友仁(Michel Benoist)、葡萄牙耶穌會士吳直方(Bartoloméu de Azevedo)、波希米亞耶穌會士艾啟蒙(Ignace Sichelbarth)、聖衣會士那永福(Wolfgang de la Nativile)抵達澳門。蔣友仁、吳直方“通天文”,艾啟蒙“能畫”,那永福“能知律呂”。11月1日,因欽天監正戴進賢(Ignace Kögler)保薦,乾隆批准上述4人進京。1745年10月8日香山縣派巡檢護送蔣友仁等4人離澳進京。《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1冊《西洋人戴進賢等奏請允許西洋人等來京效力折》,第203頁,該檔案稱乾隆九年(1744)六月內蔣友仁4人來澳門。榮振華《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第70頁稱,蔣友仁1744年7月12日到澳門,故定此時間來澳。與蔣友仁同時抵達澳門者應還有法國耶穌會士楊若望、王若望(Jean-Baptiste Wang de St. André)和葡萄牙耶穌會士杜紗微(Edouard-Xavier Duarte)。 《葡萄牙東波塔檔案館藏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下冊《署香山縣丞顧嵩為教士蔣友仁等進京事行理事官牌》,第532頁。

1750

乾隆十五年(1750年2月7日-1751年1月26日)11月1日,兩廣總督陳大受奏報住澳門葡人沙謙在省城廣州貿易時,被其奴苞嘮等謀財砍傷。[1] [1]《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1冊《兩廣總督陳大受等奏報荷蘭商船船員自相傷害已照例處治折》,第254—255頁。

1750

乾隆十五年(1750年2月7日-1751年1月26日)11月1日,兩廣總督陳大受奏報住澳門葡人沙謙在省城廣州貿易時,被其奴苞嘮等謀財砍傷。《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1冊《兩廣總督陳大受等奏報荷蘭商船船員自相傷害已照例處治摺》,第254—255頁。

1755

乾隆二十年(1755年2月11日-1756年1月30日)11月1日,葡萄牙里斯本發生一場駭人聽聞的大地震,萬幢樓宇坍塌,市民死傷無數,不僅半個里斯本成了一片廢墟,而且南部地區也遭到極大的破壞。葡萄牙里貝拉王宮王室圖書館亦毀於這場地震,許多澳門早期文獻檔案俱毀於此劫。[1] [1]辛耀華(Isaú Santos):《在異鄉葡萄牙的澳門史料》,載《文化雜誌》第19期,1994年。

1755

乾隆二十年(1755年2月11日-1756年1月30日)11月1日,葡萄牙里斯本發生一場駭人聽聞的大地震,萬幢樓宇坍塌,市民死傷無數,不僅半個里斯本成了一片廢墟,而且南部地區也遭到極大的破壞。葡萄牙里貝拉王宮王室圖書館亦毀於這場地震,許多澳門早期文獻檔案俱毀於此劫。辛耀華(Isaú Santos):《在異鄉葡萄牙的澳門史料》,載《文化雜誌》第19期,1994年。

1804

嘉慶九年(1804年2月11日─1805年1月30日)9月24日,澳門聖若瑟修道院院長若阿金•萊特給廣東新會人曾在澳門進教的天主教徒陳若望洋錢44元,令送信至北京,交欽天監監正索德超。11月1日,到達北京。11月13日,索德超給他盤費銀10兩、西洋字書信19封(夾有自直隸廣平府至山東登州府海口地圖1張)、漢字書信7封,囑交若阿金•萊特分發,給他刻本天主教經卷帶回自看。此次回程時,在峽江縣被捕。陳若望從西洋人馬諾(Manuel)進教。

1804

清嘉慶九年(1804年2月11日─1805年1月30日)9月24日,澳門聖若瑟修道院院長若阿金•萊特給廣東新會人曾在澳門進教的天主教徒陳若望洋錢44元,令送信至北京,交欽天監監正索德超。11月1日,到達北京。11月13日,索德超給他盤費銀10兩、西洋字書信19封(夾有自直隸廣平府至山東登州府海口地圖1張)、漢字書信7封,囑交若阿金•萊特分發,給他刻本天主教經卷帶回自看。此次回程時,在峽江縣被捕。陳若望從西洋人馬諾(Manuel)進教。《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1冊《江西巡撫秦承恩奏報盤獲西洋送信人犯陳若望解京審辦折》,第636頁。

1822

道光二年(1822年1月23日─1823年2月10日)11月1日,晚9時半,廣州商館北面1英里半的地面著火,火勢極為猖獗且迅速蔓延,約在半夜風向轉向,迅速波及商館,雖然有美國及英國船隻的水手趕來救火,但仍無法撲滅越來越旺的火。到2日上午9時,英國商館已有五六處地方著火,火勢包圍了從小溪到中國街邊的茂官行的整個外國商館,到中午時全部商館基本上被大火吞沒。除了外國商館的損失外,中國商人損失亦不小,行商沛官和茂官損失尤重,華人鋪戶被火焚毀約7000間。

1822

清道光二年(1822年1月23日─1823年2月10日)11月1日,晚9時半,廣州商館北面1英里半的地面著火,火勢極為猖獗且迅速蔓延,約在半夜風向轉向,迅速波及商館,雖然有美國及英國船隻的水手趕來救火,但仍無法撲滅越來越旺的火。到2日上午9時,英國商館已有五六處地方著火,火勢包圍了從小溪到中國街邊的茂官行的整個外國商館,到中午時全部商館基本上被大火吞沒。除了外國商館的損失外,中國商人損失亦不小,行商沛官和茂官損失尤重,華人鋪戶被火焚毀約7000間。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4卷,第65—66頁。

1831

道光十一年(1831年2月13日─1832年2月1日)11月1日,美國姑娘哈利特·洛與英國羅伯特·勞克(Robert Locke)船長、卡特萊(Cartwright)夫婦、丹尼爾夫婦、德庇時夫婦等騎馬外出郊遊。4日,他們在關閘附近的馬場騎馬嬉遊。哈利特·洛騎的是一匹小馬。女人在澳門騎馬並不多見,故很多澳門人都出來圍觀。

1831

清道光十一年(1831年2月13日─1832年2月1日)11月1日,美國姑娘哈利特·洛與英國羅伯特·勞克(Robert Locke)船長、卡特萊(Cartwright)夫婦、丹尼爾夫婦、德庇時夫婦等騎馬外出郊遊。4日,他們在關閘附近的馬場騎馬嬉遊。哈利特·洛騎的是一匹小馬。女人在澳門騎馬並不多見,故很多澳門人都出來圍觀。Harriett Low, Lights and Shadows of a Macao Life, p.278.

1839

道光十九年(1839年2月14日─1840年2月2日)9月12日,在氹仔島附近西班牙“比爾巴諾(Bilbaino)”號船,因酷似英國船,被欽差大臣林則徐下令焚毀。澳門政府亦就此發表公告:“在本月12日清晨發生了一件令人痛惜的事件,中國的巡船由於懷疑其為載有鴉片的船隻,不正確地將停泊在潭仔的‘米巴音奴’號方帆雙桅船燒毀。王家議事會認為,派出武裝巡船在那個錨地及澳門街巡邏是他們的職責,並通過這種辦法表明:(1)任何國家運載鴉片的船隻在這里停泊將被扣押及沒收充公;(2)像西班牙船一樣的其它致命錯誤不可能發生。它公布後,任何國家在上述提到名字的錨地停泊及在10月1日之後運載鴉片的所有船隻將被充公。”11月1日,澳門理事官利馬致函前山寨,請求滿足“比爾巴諾”號船主加布里爾(Gabriel)索賠的要求。中文資料稱:八月初五日,守備黃琮稱“丹時那”躉船於潭仔。

1839

清道光十九年(1839年2月14日─1840年2月2日)9月12日,在氹仔島附近西班牙“比爾巴諾(Bilbaino)”號船,因酷似英國船,被欽差大臣林則徐下令焚毀。澳門政府亦就此發表公告:“在本月12日清晨發生了一件令人痛惜的事件,中國的巡船由於懷疑其為載有鴉片的船隻,不正確地將停泊在潭仔的‘米巴音奴’號方帆雙桅船燒毀。王家議事會認為,派出武裝巡船在那個錨地及澳門街巡邏是他們的職責,並通過這種辦法表明:(1)任何國家運載鴉片的船隻在這里停泊將被扣押及沒收充公;(2)像西班牙船一樣的其它致命錯誤不可能發生。它公布後,任何國家在上述提到名字的錨地停泊及在10月1日之後運載鴉片的所有船隻將被充公。”11月1日,澳門理事官利馬致函前山寨,請求滿足“比爾巴諾”號船主加布里爾(Gabriel)索賠的要求。中文資料稱:八月初五日,守備黃琮稱“丹時那”躉船於潭仔。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73—74、76頁;Chinese Repository, Vol.8, No.5,p.271. 田明曜:《重修香山縣誌》卷22《紀事》。

1842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2月10日─1843年1月29日)11月1日,馬禮遜教育會學校從澳門搬遷到香港,但家長不願意讓孩子離家太遠,17名在校學生,有6人被父母帶走,只有11名學生來到香港。

1842

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2月10日─1843年1月29日)11月1日,馬禮遜教育會學校從澳門搬遷到香港,但家長不願意讓孩子離家太遠,17名在校學生,有6人被父母帶走,只有11名學生來到香港。Chinese Repository, Vol.12, No.12, pp.620—621.

1849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1月24日─1850年2月11日)11月1日,葡印總督若瑟‧佩斯塔納(José Ferreira Pestana)為滿足澳門、帝汶、索洛省政府委員會提出的派一有才能的軍官赴澳門領導駐軍的要求任命其副官、陸軍上尉佩德羅.布伊(António Pedro Buys)率領105名士兵前往澳門加強防務。

1849

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1月24日─1850年2月11日)11月1日,葡印總督若瑟‧佩斯塔納(José Ferreira Pestana)為滿足澳門、帝汶、索洛省政府委員會提出的派一有才能的軍官赴澳門領導駐軍的要求任命其副官、陸軍上尉佩德羅.布伊(António Pedro Buys)率領105名士兵前往澳門加強防務。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101頁。

1858

咸豐八年(1858年2月14日─1859年2月2日)11月1日,澳門總督頒令,每個城區均設立苦力隊。凡遇火災,各隊均有義務到議事公局前地集合,攜帶水車參加救火。

1858

咸豐八年(1858年2月14日─1859年2月2日)11月1日,澳門總督頒令,每個城區均設立苦力隊。凡遇火災,各隊均有義務到議事公局前地集合,攜帶水車參加救火。Eduardo A. Veloso e Matos, Forças de Segurança de Macau, p. 221.

1864

同治三年(1864年2月8日─1865年1月26日)9月4日,澳門土生商人勞倫索‧阿爾梅達(João Lourenço de Aimeida)在澳門去世,葬於西洋墳場。勞倫索‧阿爾梅達為澳門土生阿爾梅達家族第三代,l788年5月29日出生於澳門風順堂區。1811年8月,他被任命為船長,1823年任“愛莉莎(Elisa)”號指揮官,1825年擔任大型船隻“感恩(Gratidão)”號指揮宮,1837年又擔任雙桅船“熱諾維瓦(Genoveva)”號指揮官訪問孟買和新加坡。1833年11月1日,被選為仁慈堂值理。1834年任議事公局商務監理。

1864

同治三年(1864年2月8日─1865年1月26日)9月4日,澳門土生商人勞倫索‧阿爾梅達(João Lourenço de Aimeida)在澳門去世,葬於西洋墳場。勞倫索‧阿爾梅達為澳門土生阿爾梅達家族第三代,l788年5月29日出生於澳門風順堂區。1811年8月,他被任命為船長,1823年任“愛莉莎(Elisa)”號指揮官,1825年擔任大型船隻“感恩(Gratidão)”號指揮宮,1837年又擔任雙桅船“熱諾維瓦(Genoveva)”號指揮官訪問孟買和新加坡。1833年11月1日,被選為仁慈堂值理。1834年任議事公局商務監理。Jorge Forjaz, Familias Macaenses, Vol. l, p. 99.

1884

光緒十年(1884年1月28日─1885年2月14日)9月13日,澳門議事公局與陳梅軒訂立承充糞料合同。合同出價2250元,以三年為期,自本年11月1日起計,並交出銀500元為擔保遵守本合同。合同計有15款,其中規定,街上廁坑,獨是承充人可有;凡有人入廁,如該承充人有煙有福紙給,則承充人可向入廁人收錢l文,為補煙及福紙使用。

1884

光緒十年(1884年1月28日─1885年2月14日)9月13日,澳門議事公局與陳梅軒訂立承充糞料合同。合同出價2250元,以三年為期,自本年11月1日起計,並交出銀500元為擔保遵守本合同。合同計有15款,其中規定,街上廁坑,獨是承充人可有;凡有人入廁,如該承充人有煙有福紙給,則承充人可向入廁人收錢l文,為補煙及福紙使用。《澳門政府憲報》1885年6月20日第25號。

1887

光緒十三年(1887年1月24日─1888年2月11日)11月1日,何田、沈帶與澳門議事公局所立承充糞料合同條款,正式生效。每年價銀2560元,以三年為期,系自本日起計。其中規定,凡有人入廁,如該承充人有煙及福紙發給,則承充人可向入廁之人收錢2文為補煙紙之費。《點石齋畫報》就此評論說:近日葡人在澳門地面創立大便公鈔,列廁於市,派人看守,凡仕商賜顧者,每人須納一文錢,否則以閉門羹相待。蓋洋場素禁二便,故得借此以遂苛斂。生財有道,逐臭奚辭。此當為有記錄之最早的收費公共廁所。

1887

光緒十三年(1887年1月24日─1888年2月11日)11月1日,何田、沈帶與澳門議事公局所立承充糞料合同條款,正式生效。每年價銀2560元,以三年為期,系自本日起計。其中規定,凡有人入廁,如該承充人有煙及福紙發給,則承充人可向入廁之人收錢2文為補煙紙之費。《點石齋畫報》就此評論說:近日葡人在澳門地面創立大便公鈔,列廁於市,派人看守,凡仕商賜顧者,每人須納一文錢,否則以閉門羹相待。蓋洋場素禁二便,故得借此以遂苛斂。生財有道,逐臭奚辭。此當為有記錄之最早的收費公共廁所。《澳門政府憲報》1888年3月15日第11號。《點石齋畫報》光緒十四年(1888)十一月卯集第9期:“圊稅新章”。

1902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2月8日─1903年1月28日)9月11日,頒佈《澳門傭工章程》三十三款。所謂傭工,即指侍仔、廚子、女傭、打雜、車夫、轎夫及民律例款內所載之服役而言。凡華人在澳門人家雇工,須赴澳門華政衙門掛號,若系氹仔、過路灣,則赴氹仔、過路灣華政衙門掛號,領受“受傭冊”。凡傭工人未赴衙門掛號者,倘有控告東家之事,或東家控告工人,一概不予理處。掛號之舉,一則為工人起見,保護其免被東家淩虐;一則為東家起見,可使工人服役循謹,不敢抗逆橫行。並准人在澳門、氹仔、過路灣設立公司,凡傭工人覓工及東家雇用工人,均由其訂薦擔保。另對傭工和東家的權利責任義務,多有規定。該章程自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1902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2月8日─1903年1月28日)9月11日,頒佈《澳門傭工章程》三十三款。所謂傭工,即指侍仔、廚子、女傭、打雜、車夫、轎夫及民律例款內所載之服役而言。凡華人在澳門人家雇工,須赴澳門華政衙門掛號,若系氹仔、過路灣,則赴氹仔、過路灣華政衙門掛號,領受“受傭冊”。凡傭工人未赴衙門掛號者,倘有控告東家之事,或東家控告工人,一概不予理處。掛號之舉,一則為工人起見,保護其免被東家淩虐;一則為東家起見,可使工人服役循謹,不敢抗逆橫行。並准人在澳門、氹仔、過路灣設立公司,凡傭工人覓工及東家雇用工人,均由其訂薦擔保。另對傭工和東家的權利責任義務,多有規定。該章程自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澳門政府憲報》1902年9月13日第37號。

1905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2月4日─1906年1月24日)11月1日,澳門聖若瑟學院校長高斯華(José Gomes de Silva)醫生逝世。逝世前留下遺囑將其私人圖書館饋贈於他生前任校長的這間中學。1907年3月法官正式將高斯華校長的藏書56冊贈予該校,人們遂稱其為“澳門國立圖書館”。

1905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2月4日─1906年1月24日)11月1日,澳門聖若瑟學院校長高斯華(José Gomes de Silva)醫生逝世。逝世前留下遺囑將其私人圖書館饋贈於他生前任校長的這間中學。1907年3月法官正式將高斯華校長的藏書56冊贈予該校,人們遂稱其為“澳門國立圖書館”。文德泉:《從“澳門圖書館”到“國立圖書館”》,載《文化雜誌》第3期,1987年。

1915

民國四年(1915年1月1日─1915年12月31日)11月1日,澳門政府頒佈白馬行醫院章程第31款,規定非窮人入院就醫者必須遵行:頭等房無論男女每日繳納院費3元,倘有剖割等事不在此列;二等房無論男女每日繳納院費2元,倘有剖割等事不在此列;三等房非屬窮人無論男女每日繳納院費5毫。

1915

民國四年(1915年1月1日─1915年12月31日)11月1日,澳門政府頒佈白馬行醫院章程第31款,規定非窮人入院就醫者必須遵行:頭等房無論男女每日繳納院費3元,倘有剖割等事不在此列;二等房無論男女每日繳納院費2元,倘有剖割等事不在此列;三等房非屬窮人無論男女每日繳納院費5毫。《澳門政府憲報》1915年第44號,第690頁。

1923

民國十二年(1923年1月1日─1923年12月31日)11月1日,消防隊再次撥歸澳門政府管轄,並改名為“公共救援隊”。同時,將原政府秘書處管轄的衛生隊也編入公共救援隊。

1923

民國十二年(1923年1月1日─1923年12月31日)11月1日,消防隊再次撥歸澳門政府管轄,並改名為“公共救援隊”。同時,將原政府秘書處管轄的衛生隊也編入公共救援隊。Eduardo A.Veloso e Matos, Forças de Segurança de Macau, p. 188.

1925

民國十四年(1925年1月1日─1925年12月31日)11月1日,澳門政府批准向“回教慈善會”提供一幅用於慈善事業的土地。該幅地位於海邊馬路(Estrada de Cacilhas),面積共達490330平方米。

1925

民國十四年(1925年1月1日─1925年12月31日)11月1日,澳門政府批准向“回教慈善會”提供一幅用於慈善事業的土地。該幅地位於海邊馬路(Estrada de Cacilhas),面積共達490330平方米。澳門歷史檔案館藏民政管理檔,第49號卷宗,第S-A號文件,轉引自施白蒂:《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190頁。

1929

陳權,又名陳淪,原籍新會外海(今屬江門市江海區外海鎮),生於澳門。著名工運領袖、烈士。陳淑英二兄。 兄弟姐妹五個,陳排行第二。一家人靠祖父在澳門經營一間小店鋪維持生活。他少年時,祖父不幸去世,家道從此破落。不久,母親患病早逝。父親體弱多病,被迫將長女賣給香港一戶人家;二女又被人拐走。生活的重擔落在陳一人身上,他帶著弟弟陳九榆幫人打短工,在街邊賣雲吞,卻難使一家五口得到溫飽。年邁的祖母被迫求乞度日,艱難的生活環境,使陳快速成熟起來,對這個吃人的剝削社會無比憎恨。 1915年,年僅13歲的陳帶著弟弟到香港謀生,先在海員俱樂部半工半讀,之後到“亞洲皇后”號輪船上當海員,陳九榆在九龍太古貨倉當搬運工人。不久,祖母、父親相繼去世,幼妹陳淑英也來到香港當車衣女工,陳兄妹三個相依為命。後來,在陳的影響下,陳九榆和陳淑英都參加革命。 在“亞洲皇后”船上,陳結識了比他大一歲的陳郁,並成為好友。當時海員受盡壓迫和剝削,懷著強烈的反抗意識。孫中山為革命而奔走於海內外,常與香港海員接觸,大力鼓勵海員們團結起來,為獲得應有的權益而鬥爭。陳炳生、蘇兆徵、林偉民等人於1913年在海員中成立“聯義社”,為孫中山籌措經費、運送軍械和掩護革命黨人。陳參加聯義社,並很快成為“亞洲皇后”號輪船聯義社分部的負責人。為了團結教育海員,解決大家的福利問題,他和陳郁在船上成立劇社“工餘樂社”。有一次,孫中山與宋慶齡乘坐“亞洲皇后”輪從香港到檀香山。陳特地邀請孫中山夫婦觀看“工餘樂社”社員演出的戲劇節目,孫中山看後讚不絕口,叫宋慶齡即席題寫了“聲聞湖海,誼重鄉邦”八個大字,贈送給他們留念。陳等接過這珍貴的墨寶,十分興奮。 1921年3月,林偉民、蘇兆徵等先進分子建立中國海員第一個工會組織——中華海員工業聯合總會。陳成為該會的骨幹之一,在船上建立海員工會的支部。1922年1月,海員工會為提高工人的工資,改善勞動待遇,發動香港海員大罷工。陳帶領全船工友積極參加罷工。經過這次鬥爭,陳更加認識到工人團結鬥爭的巨大作用,他經常接近林偉民、蘇兆徵等人,熱心地為工會工作。林偉民、蘇兆徵加入中國共產黨後,常對陳等工會幹部進行教育,使他對黨的認識不斷提高。1925年5月31日,英帝國主義者在上海殺害示威遊行的工人,製造“五卅”慘案。消息傳到廣州後,中共廣東區委決定發動省港大罷工。中華海員工業聯合總會帶頭回應。根據蘇兆徵的指示,陳在碼頭向海員們宣傳罷工的目的和意義,將船票分發給他們,送他們回廣州參加罷工。隨後,陳帶著弟弟陳九榆、妹妹陳淑英回到廣州。他來到越秀南路惠州會館的中華全國總工會報到。蘇兆徵指示他帶人持廣東革命政府的告示去封閉煙館、賭館,將其改為罷工工人宿舍和飯堂。在罷工爆發後,中共廣東區委十分重視在海員中吸收黨員。1925年6-7月,陳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8月,他和梁祖誼介紹陳郁入黨。中華海員工業聯合總會成立黨支部,張瑞成擔任支部書記,陳和梁祖誼、陳春林、何來、方才、戴卓民等20多人為主要成員,在香港海員中形成堅強的領導核心。陳成為省港罷工委員會的中共黨團成員。 1925年7月,省港罷工委員會中共黨團負責人鄧中夏、蘇兆徵等接受共產國際代表鮑羅廷的提議,建立省港罷工工人代表大會作為罷工的最高議事機構。省港罷工工人代表大會是一個充分體現工人階級民主權利的機構,可以討論決定重大決策問題,選舉和罷免罷工委員會職員,制訂罷工中的一切規例和法則,在罷工鬥爭中具有至高無尚的權力。中華海員工業聯合總會選舉了80名海員,組成海員代表團出席罷工代表大會,代表團團長就是陳。陳十分感謝工人群眾對自己的信任,他決心全力反映海員們的意願和要求,爭取罷工的勝利。每次開會前,鄧中夏都要召集陳、彭松福、羅珠等十多名黨團員在文明路區黨委二樓開會,商量在下一次代表大會上應提出甚麼議程和方案,聽取省港委員會黨團對議案的指示。會後,陳等人就與各工會的代表交換意見,將黨的主張巧妙地在各代表團中散佈,以保證在代表大會上能通過中共黨組織提出的意見。陳領導的海員代表團人數眾多,意見統一,在代表大會中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陳具有豐富的閱歷,能耐心地向眾人說明道理,使大家都心悅誠服擁護他。陳鐵面無私,敢作敢為,表現出一個共產黨員的英勇鬥爭精神。1925年8月10日,工賊梁子光在罷工工人代表大會第十次會議上誣衊蘇兆徵貪污受賄,並要毆打罷工委員會顧問黃平。陳挺身而出,衝上前去制止梁子光行兇,迫使梁子光等退出會場。8月13日,罷工工人代表大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扣押梁子光。陳自告奮勇,親自帶領十多名工人到東亞酒店捉拿梁子光,押回東園關押。1926年初,省港罷工委員會會審處主任譚華澤徇私舞弊,包庇走私犯。陳知道後,檢舉了譚華澤的劣行,提議當場審訊他。接著,陳又帶人將譚華澤押到代表大會,當眾出示罪證,譚華澤不得不低頭認罪。 1926年3月31日,罷工工人代表大會舉行第一百次會議,陳總結代表大會的工作成果。他指出“各代表知道這次反帝國主義不是三兩日便可成功的,一定要很長期的奮鬥。在此長期奮鬥中,內部一定要很團結,很嚴密,才可以致勝。”當時,工人們稱陳、何耀全、彭松福、羅珠、黃釗等五人出席罷工代表大會的黨員為“五虎將”。 在省港大罷工中,中共廣東區委成功地進行廣州、香港的工會組織統一運動,加強工人階級內部的團結,為後來的革命鬥爭打下了雄厚的基礎。陳在這場鬥爭中作出了較大的貢獻。l925年7月下旬,鄧中夏兩次召集蘇兆徵、李森、何耀全、林昌熾、陳等人在區黨委開會,認為在香港除中華海員工業聯合總會等屬大產業工會外,其他大多數工會都是行會和同鄉會,不符合國際職工工會的組織原則。香港不少工會被黑社會人物或品行不端的人把持,組織散漫,行動不統一,嚴重影響省港罷工鬥爭的深入開展。因此,鄧中夏、李森等提出培養工運骨幹,教育、爭取廣大工人群眾,先按產業建立現代工會,然後再成立香港統一的工會組織。同年冬,海員黨支部決定以中華海員工業聯合總會為核心,策動香港運輸業工會的大聯合。11月初的一天,他們組織在廣州的海員在越秀山海員路舉行遊行活動,參加人數達七八千人,並邀請香港各工會的負責人出席。蘇兆徵、陳、戴卓民先後站在海員亭上發表演講,號召香港運輸行業的工人發揚1922年海員大罷工的光榮傳統,立即聯合起來,在統一的工會領導下形成一支強大的力量,在反帝鬥爭中起先鋒作用。工人們聽後紛紛鼓掌表示贊成。1926年1月3日,中華海員工業聯合總會在廣州太平戲院召開全體同人大會,討論改組問題,陳、何來、唐漢、張瑞成相繼發言,說明改組海員工會組織的重要性。大會選出蘇兆徵、陳等一百名代表參加即將舉行的全國海員代表大會,1月5日,全國海員第一次代表大會開幕式在文明路廣東大學舉行,到會代表和來賓一千多人,陳擔任大會的宣佈員(執行主席)。1月7日中午,全國海員代表大會在中華全國總工會禮堂舉行第一次會議,陳又被推選為臨時主席。1月9日,大會決定成立全國海員總工會,選舉蘇兆徵、譚華澤、陳等15人為執行委員。1月16日,全國海員總工會在陳的主持下召開第一次執委會議,公推蘇兆徵擔任總工會執行委員會委員長,陳擔任組織部主任兼調查部主任,並和何來等一起負責廣州分會工作。全國海員總工會成立,促進全國海員的團結,對其他行業的工會影響甚大。在黨培養下,陳從一個普通的海員成長為全國海員的領袖之一。同年1月15日,中華海員工業聯合總會在海員俱樂部召集香港汽車、郵差、內河、集賢、帆船等工會代表開會,陳擔任會議主席。大家一致贊成組織香港運輸業工會聯合會。3月1日晚,陳參加運輸業工會的籌備會議,並負責起草工會的組織章程。3月19日,香港運輸業工會聯合會在省教育會禮堂舉行成立典禮。3月26日,陳在香港運輸工會代表大會上提出組織章程草案,徵求大家的意見。經代表們討論後加以修改,得到大會的一致通過,4月10日,香港金屬業總工會宣佈成立。這時,中華全國總工會為慶祝第三次全國勞動大會的召開,認為統一香港工會組織已成熟,決定以香港運輸業工會聯合會、香港金屬業總工會為兩大支柱,帶動各行各業工會,成立香港總工會。4月4日晚,中華全國總工會秘書長劉少奇在惠州會館主持召開第一次籌備會議,馮敬、陳、黃金源等24人被推選為香港總工會籌委會委員。陳負責籌委會秘書處工作。4月9日,籌委會在東園訓育亭開會,陳擔任宣佈員。4月15日,香港總工會在歡東路國民黨中央黨部禮堂舉行成立大會,陳是大會主持人之一。次日,他被選舉為大會主席團成員。4月23日,香港各工會代表經過八小時的投票選舉,選出馮敬、陳等21人為香港總工會第一屆執行委員。4月25日,香港總工會代表大會閉幕,陳在會上作了大會經過的報告。5月1日,第三次全國勞動大會在廣州召開,陳作為海員代表參加大會。之後,陳作為香港總工會的負責人之一,活躍在省港工運戰線上。1926年5月26日,香港總工會召開常務會議,負責組織部工作的陳作了情況彙報。6月27日,香港總工會召開第九次常務會議,陳作了組織發展的報告。7月13日,海員勞動童子團成立,陳代表全國海員總工會為成立典禮揭幕。7月19日,香港總工會召開第十二次常務會議,陳總結組織部的工作。同年冬,他與一個海員的女兒謝有容結婚。 1926年10月,省港大罷工結束,陳參加處理罷工工人的善後工作。11月初,他到香港交涉海員的復工問題。1927年初,受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委派,陳前往比利時參加世界反帝國主義及殖民地侵略大會。同年5月初,他回到香港,知道廣州發生“四一五”政變,大批工友倒在敵人的屠刀下,感到無比悲憤。他在香港銅鑼灣租了一所房子,領導省港海員與敵人鬥爭。他建立海員義勇團、罷工維持隊等工人秘密團體。6月19日,第四次全國勞動大會在武漢召開,陳當選為中華全國總工會執行委員。同年8月11日,中共中央臨時政治局決定成立南方局,陳被任命為南方局成員。9月下旬,他又赴汕頭準備運送軍械給南昌起義軍。10月15日,他當選為中共廣東省委委員,並投入到廣州起義的準備工作中去。12月初,大部分省委領導人回穗參加起義,陳留在香港工作。1928年初,陳被調到上海工作,擔任中華全國總工會常務委員,領導長江中下游的海員工人運動。他在上海四川路仁智里開設怡安俱樂部,作為聯絡站。1929年2月,敵人在愉安俱樂部逮捕陳等人。他在敵人審訊時編造一套假口供,說自己名叫陳淪,是一個海員,因到怡安俱樂部找人而被誤捕。敵人摸不清陳的底細,判了他八年有期徒刑。在監獄中,他表現出無比堅定的革命意志。當妻子來探監時,他勸妻子不要傷心,將唯一的女兒撫養成人。他托妻子轉告妹妹陳淑英,要她努力為黨工作,隨時準備流血犧牲。 1929年冬,陳患了重病,獄方不給治療。同年11月1日,陳含恨病逝,年僅27歲。 陳權長期在廣州從事工人運動,是省港聞名的工人領袖。 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民政部追認陳權為革命烈士。[1] [1]《陳權》,載“中國廣州網",2008年8月8日,http://www.guangzhou.gov.cn/node_2382/node_553/node_554/2005-08/112502390466488.shtml。

1929

陳權,又名陳淪,原籍新會外海(今屬江門市江海區外海鎮),生於澳門。著名工運領袖、烈士。陳淑英二兄。 兄弟姐妹五個,陳排行第二。一家人靠祖父在澳門經營一間小店鋪維持生活。他少年時,祖父不幸去世,家道從此破落。不久,母親患病早逝。父親體弱多病,被迫將長女賣給香港一戶人家;二女又被人拐走。生活的重擔落在陳一人身上,他帶著弟弟陳九榆幫人打短工,在街邊賣雲吞,卻難使一家五口得到溫飽。年邁的祖母被迫求乞度日,艱難的生活環境,使陳快速成熟起來,對這個吃人的剝削社會無比憎恨。 1915年,年僅13歲的陳帶著弟弟到香港謀生,先在海員俱樂部半工半讀,之後到“亞洲皇后”號輪船上當海員,陳九榆在九龍太古貨倉當搬運工人。不久,祖母、父親相繼去世,幼妹陳淑英也來到香港當車衣女工,陳兄妹三個相依為命。後來,在陳的影響下,陳九榆和陳淑英都參加革命。 在“亞洲皇后”船上,陳結識了比他大一歲的陳郁,並成為好友。當時海員受盡壓迫和剝削,懷著強烈的反抗意識。孫中山為革命而奔走於海內外,常與香港海員接觸,大力鼓勵海員們團結起來,為獲得應有的權益而鬥爭。陳炳生、蘇兆徵、林偉民等人於1913年在海員中成立“聯義社”,為孫中山籌措經費、運送軍械和掩護革命黨人。 陳參加聯義社,並很快成為“亞洲皇后”號輪船聯義社分部的負責人。為了團結教育海員,解決大家的福利問題,他和陳郁在船上成立劇社“工餘樂社”。有一次,孫中山與宋慶齡乘坐“亞洲皇后”輪從香港到檀香山。陳特地邀請孫中山夫婦觀看“工餘樂社”社員演出的戲劇節目,孫中山看後讚不絕口,叫宋慶齡即席題寫了“聲聞湖海,誼重鄉邦”八個大字,贈送給他們留念。陳等接過這珍貴的墨寶,十分興奮。 1921年3月,林偉民、蘇兆徵等先進分子建立中國海員第一個工會組織——中華海員工業聯合總會。陳成為該會的骨幹之一,在船上建立海員工會的支部。1922年1月,海員工會為提高工人的工資,改善勞動待遇,發動香港海員大罷工。陳帶領全船工友積極參加罷工。經過這次鬥爭,陳更加認識到工人團結鬥爭的巨大作用,他經常接近林偉民、蘇兆徵等人,熱心地為工會工作。 林偉民、蘇兆徵加入中國共產黨後,常對陳等工會幹部進行教育,使他對黨的認識不斷提高。1925年5月31日,英帝國主義者在上海殺害示威遊行的工人,製造“五卅”慘案。消息傳到廣州後,中共廣東區委決定發動省港大罷工。中華海員工業聯合總會帶頭回應。根據蘇兆徵的指示,陳在碼頭向海員們宣傳罷工的目的和意義,將船票分發給他們,送他們回廣州參加罷工。隨後,陳帶著弟弟陳九榆、妹妹陳淑英回到廣州。他來到越秀南路惠州會館的中華全國總工會報到。蘇兆徵指示他帶人持廣東革命政府的告示去封閉煙館、賭館,將其改為罷工工人宿舍和飯堂。在罷工爆發後,中共廣東區委十分重視在海員中吸收黨員。 1925年6-7月,陳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8月,他和梁祖誼介紹陳郁入黨。中華海員工業聯合總會成立黨支部,張瑞成擔任支部書記,陳和梁祖誼、陳春林、何來、方才、戴卓民等20多人為主要成員,在香港海員中形成堅強的領導核心。陳成為省港罷工委員會的中共黨團成員。 1925年7月,省港罷工委員會中共黨團負責人鄧中夏、蘇兆徵等接受共產國際代表鮑羅廷的提議,建立省港罷工工人代表大會作為罷工的最高議事機構。省港罷工工人代表大會是一個充分體現工人階級民主權利的機構,可以討論決定重大決策問題,選舉和罷免罷工委員會職員,制訂罷工中的一切規例和法則,在罷工鬥爭中具有至高無尚的權力。 中華海員工業聯合總會選舉了80名海員,組成海員代表團出席罷工代表大會,代表團團長就是陳。陳十分感謝工人群眾對自己的信任,他決心全力反映海員們的意願和要求,爭取罷工的勝利。每次開會前,鄧中夏都要召集陳、彭松福、羅珠等十多名黨團員在文明路區黨委二樓開會,商量在下一次代表大會上應提出甚麼議程和方案,聽取省港委員會黨團對議案的指示。 會後,陳等人就與各工會的代表交換意見,將黨的主張巧妙地在各代表團中散佈,以保證在代表大會上能通過中共黨組織提出的意見。陳領導的海員代表團人數眾多,意見統一,在代表大會中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陳具有豐富的閱歷,能耐心地向眾人說明道理,使大家都心悅誠服擁護他。陳鐵面無私,敢作敢為,表現出一個共產黨員的英勇鬥爭精神。 1925年8月10日,工賊梁子光在罷工工人代表大會第十次會議上誣衊蘇兆徵貪污受賄,並要毆打罷工委員會顧問黃平。陳挺身而出,衝上前去制止梁子光行兇,迫使梁子光等退出會場。8月13日,罷工工人代表大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扣押梁子光。陳自告奮勇,親自帶領十多名工人到東亞酒店捉拿梁子光,押回東園關押。 1926年初,省港罷工委員會會審處主任譚華澤徇私舞弊,包庇走私犯。陳知道後,檢舉了譚華澤的劣行,提議當場審訊他。接著,陳又帶人將譚華澤押到代表大會,當眾出示罪證,譚華澤不得不低頭認罪。 1926年3月31日,罷工工人代表大會舉行第一百次會議,陳總結代表大會的工作成果。他指出“各代表知道這次反帝國主義不是三兩日便可成功的,一定要很長期的奮鬥。在此長期奮鬥中,內部一定要很團結,很嚴密,才可以致勝。”當時,工人們稱陳、何耀全、彭松福、羅珠、黃釗等五人出席罷工代表大會的黨員為“五虎將”。 在省港大罷工中,中共廣東區委成功地進行廣州、香港的工會組織統一運動,加強工人階級內部的團結,為後來的革命鬥爭打下了雄厚的基礎。陳在這場鬥爭中作出了較大的貢獻。 l925年7月下旬,鄧中夏兩次召集蘇兆徵、李森、何耀全、林昌熾、陳等人在區黨委開會,認為在香港除中華海員工業聯合總會等屬大產業工會外,其他大多數工會都是行會和同鄉會,不符合國際職工工會的組織原則。香港不少工會被黑社會人物或品行不端的人把持,組織散漫,行動不統一,嚴重影響省港罷工鬥爭的深入開展。因此,鄧中夏、李森等提出培養工運骨幹,教育、爭取廣大工人群眾,先按產業建立現代工會,然後再成立香港統一的工會組織。 1925年冬,海員黨支部決定以中華海員工業聯合總會為核心,策動香港運輸業工會的大聯合。11月初的一天,他們組織在廣州的海員在越秀山海員路舉行遊行活動,參加人數達七八千人,並邀請香港各工會的負責人出席。蘇兆徵、陳、戴卓民先後站在海員亭上發表演講,號召香港運輸行業的工人發揚1922年海員大罷工的光榮傳統,立即聯合起來,在統一的工會領導下形成一支強大的力量,在反帝鬥爭中起先鋒作用。工人們聽後紛紛鼓掌表示贊成。 1926年1月3日,中華海員工業聯合總會在廣州太平戲院召開全體同人大會,討論改組問題,陳、何來、唐漢、張瑞成相繼發言,說明改組海員工會組織的重要性。大會選出蘇兆徵、陳等一百名代表參加即將舉行的全國海員代表大會,1月5日,全國海員第一次代表大會開幕式在文明路廣東大學舉行,到會代表和來賓一千多人,陳擔任大會的宣佈員(執行主席)。 1月7日中午,全國海員代表大會在中華全國總工會禮堂舉行第一次會議,陳又被推選為臨時主席。1月9日,大會決定成立全國海員總工會,選舉蘇兆徵、譚華澤、陳等15人為執行委員。1月16日,全國海員總工會在陳的主持下召開第一次執委會議,公推蘇兆徵擔任總工會執行委員會委員長,陳擔任組織部主任兼調查部主任,並和何來等一起負責廣州分會工作。全國海員總工會成立,促進全國海員的團結,對其他行業的工會影響甚大。在黨培養下,陳從一個普通的海員成長為全國海員的領袖之一。同年1月15日,中華海員工業聯合總會在海員俱樂部召集香港汽車、郵差、內河、集賢、帆船等工會代表開會,陳擔任會議主席。大家一致贊成組織香港運輸業工會聯合會。3月1日晚,陳參加運輸業工會的籌備會議,並負責起草工會的組織章程。3月19日,香港運輸業工會聯合會在省教育會禮堂舉行成立典禮。3月26日,陳在香港運輸工會代表大會上提出組織章程草案,徵求大家的意見。經代表們討論後加以修改,得到大會的一致通過,4月10日,香港金屬業總工會宣佈成立。這時,中華全國總工會為慶祝第三次全國勞動大會的召開,認為統一香港工會組織已成熟,決定以香港運輸業工會聯合會、香港金屬業總工會為兩大支柱,帶動各行各業工會,成立香港總工會。4月4日晚,中華全國總工會秘書長劉少奇在惠州會館主持召開第一次籌備會議,馮敬、陳、黃金源等24人被推選為香港總工會籌委會委員。陳負責籌委會秘書處工作。4月9日,籌委會在東園訓育亭開會,陳擔任宣佈員。4月15日,香港總工會在歡東路國民黨中央黨部禮堂舉行成立大會,陳是大會主持人之一。次日,他被選舉為大會主席團成員。4月23日,香港各工會代表經過八小時的投票選舉,選出馮敬、陳等21人為香港總工會第一屆執行委員。4月25日,香港總工會代表大會閉幕,陳在會上作了大會經過的報告。5月1日,第三次全國勞動大會在廣州召開,陳作為海員代表參加大會。之後,陳作為香港總工會的負責人之一,活躍在省港工運戰線上。1926年5月26日,香港總工會召開常務會議,負責組織部工作的陳作了情況彙報。6月27日,香港總工會召開第九次常務會議,陳作了組織發展的報告。7月13日,海員勞動童子團成立,陳代表全國海員總工會為成立典禮揭幕。7月19日,香港總工會召開第十二次常務會議,陳總結組織部的工作。同年冬,他與一個海員的女兒謝有容結婚。 1926年10月,省港大罷工結束,陳參加處理罷工工人的善後工作。11月初,他到香港交涉海員的復工問題。1927年初,受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委派,陳前往比利時參加世界反帝國主義及殖民地侵略大會。同年5月初,他回到香港,知道廣州發生“四一五”政變,大批工友倒在敵人的屠刀下,感到無比悲憤。他在香港銅鑼灣租了一所房子,領導省港海員與敵人鬥爭。他建立海員義勇團、罷工維持隊等工人秘密團體。6月19日,第四次全國勞動大會在武漢召開,陳當選為中華全國總工會執行委員。同年8月11日,中共中央臨時政治局決定成立南方局,陳被任命為南方局成員。9月下旬,他又赴汕頭準備運送軍械給南昌起義軍。10月15日,他當選為中共廣東省委委員,並投入到廣州起義的準備工作中去。12月初,大部分省委領導人回穗參加起義,陳留在香港工作。1928年初,陳被調到上海工作,擔任中華全國總工會常務委員,領導長江中下游的海員工人運動。他在上海四川路仁智里開設怡安俱樂部,作為聯絡站。1929年2月,敵人在愉安俱樂部逮捕陳等人。他在敵人審訊時編造一套假口供,說自己名叫陳淪,是一個海員,因到怡安俱樂部找人而被誤捕。敵人摸不清陳的底細,判了他八年有期徒刑。在監獄中,他表現出無比堅定的革命意志。當妻子來探監時,他勸妻子不要傷心,將唯一的女兒撫養成人。他托妻子轉告妹妹陳淑英,要她努力為黨工作,隨時準備流血犧牲。 1929年冬,陳患了重病,獄方不給治療。同年11月1日,陳含恨病逝,年僅27歲。 陳權長期在廣州從事工人運動,是省港聞名的工人領袖。 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民政部追認陳權為革命烈士。[1] [1].《陳權》,載“中國廣州網",2008年8月8日,http://www.guangzhou.gov.cn/node_2382/node_553/node_554/2005-08/112502390466488.shtml。

1932

民國二十一年 (1932年1月1日-1932年12月31日)11月1日,費利佩.伽馬 (Filipe Oliveira Gama)出任氹仔和路環區統領及政務廳廳長,直至同年12月31日。

1932

民國二十一年 (1932年1月1日-1932年12月31日)11月1日,寄往港澳的國際包裹,因轉運公司所收運費低廉,寄件人往往先按國內郵費資例寄至廣州,再由廣州轉運公司轉往港澳以省郵費,郵局業務因此大受影響。國民黨交通部郵政總局決定:從本日起,施行減低包裹郵費資例辦法。總局要求香港郵政將包裹郵費資例減低,增加重量限度至20公斤;要求澳門郵政將包裹郵費資例減低,並請澳門郵政取消額外資費,恢復1932年7月以前之陸路運費,增加重量限度至20公斤。香港郵政不贊同增加重量限度,澳門郵政則表示同意,不過希望延遲至1934年1月1日起施行。最終,總局同意所有寄往香港包裹郵費資例自1933年11月1日起減低,其重量限度仍保持10公斤;寄往澳門包裹資例自1934年1月1日起減低,其重量限度則增至20公斤。

1932

民國二十一年 (1932年1月1日-1932年12月31日)11月1日,寄往港澳的國際包裹,因轉運公司所收運費低廉,寄件人往往先按國內郵費資例寄至廣州,再由廣州轉運公司轉往港澳以省郵費,郵局業務因此大受影響。國民黨交通部郵政總局決定:從本日起,施行減低包裹郵費資例辦法。總局要求香港郵政將包裹郵費資例減低,增加重量限度至20公斤;要求澳門郵政將包裹郵費資例減低,並請澳門郵政取消額外資費,恢復1932年7月以前之陸路運費,增加重量限度至20公斤。香港郵政不贊同增加重量限度,澳門郵政則表示同意,不過希望延遲至1934年1月1日起施行。最終,總局同意所有寄往香港包裹郵費資例自1933年11月1日起減低,其重量限度仍保持10公斤;寄往澳門包裹資例自1934年1月1日起減低,其重量限度則增至20公斤。《減低香港澳門郵資案》,澳門歷史檔案館藏縮微膠捲:全宗號35J-188/案卷號137 (2)/盤號1021/影像號537-540。

1932

民國二十一年 (1932年1月1日-1932年12月31日)11月1日,費利佩.伽馬 (Filipe Oliveira Gama)出任氹仔和路環區統領及政務廳廳長,直至同年12月31日。施白蒂:《澳門編年史:20世紀 (1900-1949)》,第324頁。

1933

"開平龍口里嬰兒方便所,攝於民國廿二年拾一月一號"。

1933

"開平龍口里嬰兒方便所,攝於民國廿二年拾一月一號"。

1939

民國二十八年 (1939年1月1日-1939年12月31日)9月30日,澳門財政局發佈公告,宣佈於本年11月1日上午11時在財政總局大堂內將澳門、氹仔、路環開收簽鋪票、白鴿票、山票生意出投招人承充 (其中凡非該三項性質之票一律禁開),底價為86萬元,押票銀86000元,以3年為期,由1940年5月16日起計。同時,又擬於11月9日上午11時在財政總局大堂內將澳門番攤生意出投招人承辦。其期由1940年5月18日起至1943年5月17日止。此次開投底價1826000元,押票銀182600元。

1939

民國二十八年 (1939年1月1日-1939年12月31日)9月30日,澳門財政局發佈公告,宣佈於本年11月1日上午11時在財政總局大堂內將澳門、氹仔、路環開收簽鋪票、白鴿票、山票生意出投招人承充 (其中凡非該三項性質之票一律禁開),底價為86萬元,押票銀86000元,以3年為期,由1940年5月16日起計。同時,又擬於11月9日上午11時在財政總局大堂內將澳門番攤生意出投招人承辦。其期由1940年5月18日起至1943年5月17日止。此次開投底價1826000元,押票銀182600元。《澳門政府憲報》1939年9月30日第40號。

1939

民國二十八年 (1939年1月1日-1939年12月31日)11月1日,上午11時,澳門財政總局在本局大堂內將澳門、氹仔、路環開收簽鋪票、白鴿票、山票生意出投招人承充,以3年為期,由1940年5月16日起計。底價86萬元,押票銀86000元,並列開投章程6款,附合同章程、白鴿票、山票、簽鋪票特別條件及普通條件。

1939

民國二十八年 (1939年1月1日-1939年12月31日)11月1日,上午11時,澳門財政總局在本局大堂內將澳門、氹仔、路環開收簽鋪票、白鴿票、山票生意出投招人承充,以3年為期,由1940年5月16日起計。底價86萬元,押票銀86000元,並列開投章程6款,附合同章程、白鴿票、山票、簽鋪票特別條件及普通條件。《澳門政府憲報》1939年第40號,第583—586頁。

1945

民國三十四年 (1945年1月1日-1945年12月31日 )11月1日,國民政府駐里斯本公使館照會葡萄牙外交部稱:“中國政府根據葡萄牙政府的請求,決定任命唐榴為代表駐紮澳門。”澳門政府一面與廣州行營聯繫,並做出種種保證,如引渡日本戰犯、漢奸及查封日本人在澳門的資產等;一面又請求剛剛重新佔據香港的英國軍隊幫助保護澳門,並將澳門納入香港的防務範圍。

1945

民國三十四年 (1945年1月1日-1945年12月31日 )11月1日,國民政府駐里斯本公使館照會葡萄牙外交部稱:“中國政府根據葡萄牙政府的請求,決定任命唐榴為代表駐紮澳門。”澳門政府一面與廣州行營聯繫,並做出種種保證,如引渡日本戰犯、漢奸及查封日本人在澳門的資產等;一面又請求剛剛重新佔據香港的英國軍隊幫助保護澳門,並將澳門納入香港的防務範圍。唐榴,香山人,為北洋政府總理唐紹儀之子;1945年10月出任外交部首任駐澳專員,至1946年初,因多次延誤外交要務和被發現私吞敵偽財產而被免職。參見1946年1月18日中央調查統計局情報,中調35情字,澳門問題,第252頁。Moises Fernandes, Sinópse de Macau nas Relações Luso Chinesas, 1945-1995, Cronolo-gia e Documentos, pp. 520-521;吳志良:《生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第245-248頁。

1946

民國三十五年 (1946年1月1日-1946年12月31日)11月1日,葡國當時法律規定,澳督無發行紙幣之權,如從權發行,亦須於該督離任時全部收回,故為做好收回戴思樂任內發行紙幣的準備,澳門政府定於是日在港印製新輔幣301萬元,計劃於1947年1月1日開始發行。查澳門其時市面,每元港幣合葡幣9角7分,故澳門當局認為有利可圖,另印大批葡幣在澳行使。

1946

民國三十五年 (1946年1月1日-1946年12月31日)11月1日,葡國當時法律規定,澳督無發行紙幣之權,如從權發行,亦須於該督離任時全部收回,故為做好收回戴思樂任內發行紙幣的準備,澳門政府定於是日在港印製新輔幣301萬元,計劃於1947年1月1日開始發行。查澳門其時市面,每元港幣合葡幣9角7分,故澳門當局認為有利可圖,另印大批葡幣在澳行使。《澳門政府發行新輔幣案》,澳門歷史檔案館藏縮微膠捲:全宗號35J—174/案卷號3 (2)/盤號1581/影像號299—318。

1946

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抗日戰爭勝利後,大多數同胞已復員歸國,但仍有貧僑流落澳地,飢寒交迫貧病相煎。鏡湖醫院慈善會以任務攸關責無旁貸,但經費支出龐大,而善款收入今非昔比,為此發動大規模之籌款活動。

1948

民國三十七年 (1948年1月1日─1948年12月31日)11月1日,澳門中華總商會附設閱書報室 (俗稱八角亭圖書館)在南灣八角亭開幕,澳督柯維納親自主持剪綵儀式。書報室初由閔蘆衣任管理員,余美英及蘇漢明為助理員。先是,時任澳門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的何賢將八角亭全幢捐贈給中華總商會,作為公眾閱書報室,以紀念何母鄧太夫人及梁太夫人,並斥資葡幣8000元修繕,3000元購置圖書雜誌,此為澳門最早開放的公共中文圖書館,也是澳門當時唯一的公共中文閱書場所。

1948

民國三十七年 (1948年1月1日─1948年12月31日)11月1日,澳門中華總商會附設閱書報室 (俗稱八角亭圖書館)在南灣八角亭開幕,澳督柯維納親自主持剪綵儀式。書報室初由閔蘆衣任管理員,余美英及蘇漢明為助理員。先是,時任澳門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的何賢將八角亭全幢捐贈給中華總商會,作為公眾閱書報室,以紀念何母鄧太夫人及梁太夫人,並斥資葡幣8000元修繕,3000元購置圖書雜誌,此為澳門最早開放的公共中文圖書館,也是澳門當時唯一的公共中文閱書場所。關於閱書報室的籌設原委,詳情參見《澳門中華總商會附設閱書報室紀念何母鄧、梁太夫人碑紀》 (今存閱書報室內,轉引自鄧卓輝等:《圖書館》,載陳子良主編:《澳門百業三編》,第222頁)。碑文稱:“三十六年歲丁亥冬,始擬籌辦圖書館。……比及今夏,更建附設閱書報室之議。……嗣得同寅副理事何賢君慨將斯亭捐出以為室址。”

1950

一九五零年十一月一日教宗庇護十二世宣布聖母靈內升天爲信道,當日澳門教區隆重慶祝,晚上于教區修院舉行聯歡會時,聖堂大放光明.

1950

1950年11月1日教宗庇護十二世宣布聖母升天爲信道

1950

1950年11月1日教宗庇護十二世宣布聖母靈內升天爲信道,當日澳門教區隆重慶祝,晚上於教區修院舉行聯歡會時,聖堂大放光明。

1974

1974年11月1日,刊載於報章上的福利公司巴士行車時間表。

1999

1999年11月1日,《民法典》、《民事訴訟法典》、《商法典》經總督韋奇立以法令頒佈即日起生效,至此,五大法典全部完成中譯並實施,完成法律本地化。

2003

2003年11月1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博鰲向澳門傳媒表示,中國與東南亞國家簽訂的自由貿易區協定同樣適合港澳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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